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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的利與弊議論文
在日常學習和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觸過論文吧,論文寫作的過程是人們獲得直接經驗的過程。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論文該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共享單車的利與弊議論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共享單車的利與弊議論文1
小黃車、小橙車、小藍車……短短幾個月,共享單車如雨后春筍般涌現(xiàn)在城市的街道上。共享單車以其低價、便捷、簡單的使用優(yōu)勢,迅速贏得廣大消費者的青睞。然而,共享單車給消費者帶來全新消費體驗的同時,也逐步暴露出其由于共享意識缺乏而導致的管理、停放、服務、配套等方面的問題,出現(xiàn)一些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xiàn)象,給城市管理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不少難題。
以杭州為例,這座有著全國最發(fā)達公共自行車系統(tǒng)的城市已迎來ofo、騎唄、哈羅、小鳴等企業(yè),投放總量近15萬輛。除騎唄外,其他企業(yè)無不將投放加碼作為選擇。小鳴單車市場總監(jiān)張恒公開表示,其在杭投放量每天以幾百輛速度增加。
放眼全國,今年投放量"井噴"也是大概率事件。曾有估算,僅摩拜和ofo兩家企業(yè),投放總量極有可能接近20xx萬輛。這場競爭不免讓許多人心生疑問,"我們究竟需要多少共享單車?"
有行業(yè)人士透露,業(yè)內對于市場容量有一個粗略算法,即每20到30人就需要一輛共享單車。呂城江說:"中國大概到3000萬輛車的量就足夠了。現(xiàn)在只算摩拜和ofo的日產量,加上前面已投的百萬輛,差不多再過半年市場就要飽和。"
該問題背后,反映的是外界對其可能造成的資源浪費的關注。對此有人樂觀,有人擔憂。
當一座城市猛然冒出10余萬輛共享單車,的.確考驗著這座城市的承載能力。它們的出現(xiàn)被稱為城市里的一面鏡子,既照出了騎車人的個人素養(yǎng)、文明程度,照出了各家單車公司技術上的漏洞、管理上的缺陷,還照出了一座城市各個管理部門對于公共資源的協(xié)調能力,既要保證機動車有位可停,又要保證非機動車有路可走,協(xié)調起來的確考驗著政府相關部門以及每一名交通參與者。
廣東消委會認為,雖然共享單車的出現(xiàn)解決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同時也因綠色環(huán)保、高效便捷、低價健康受到了消費者的歡迎,但仍存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制不足、經營者應盡責任履行不到位、消費者自律不夠、市政配套缺失、社會各界共享意識不強等“五大癥結問題”,形成行業(yè)發(fā)展的阻力。特別在經營方面,存在涉嫌侵害消費者財產安全權、人身安全權、公平交易權、知情權、信息安全權等情況和隱患,直接影響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對于管理,共享單車企業(yè)也表達了其期望。"為新生事物一定是讓它發(fā)展起來,才能看到它是不是是真的對社會有益。我們也希望跟政府去溝通,大家一起協(xié)商起來。我們企業(yè)會做好自我管理,嚴格執(zhí)行,希望政府能夠鼓勵支持。"云騎天下CEO唐杰說。
共享單車的利與弊議論文2
自從成都興起了自行車租賃方式以后,引起大量的關注,而做法是把自行車內免費租賃給別人,可經過觀察,人們的不文明行為與自行車損壞甚是嚴重,所以我認為這個辦法不可行,據(jù)我的實地調查的情況可以看出大多數(shù)人還是認可自行車租賃的,但大多數(shù)都認為要專門去辦理租賃卡非常地麻煩,都希望可以簡單一點。雖然大多數(shù)的接受調查的人都說可行,但不會使用租賃的自行車,有些自行車站點甚至無人租賃,大多數(shù)人與我的看法相同,都認為自行車的租賃有利有弊,或直接認為不可行。那自行車租賃的辦法到底可不可行呢?有什么利與弊呢?
我認為自行車租賃不可行,因為經過調查,大多數(shù)人竟不知有這么個自行車租賃,或不知怎么使用,可見自行車的租賃并不盛行,據(jù)我在三圣鄉(xiāng)的調查,要辦自行車租賃的卡,需要到鄉(xiāng)政府辦理租賃卡,可據(jù)我得知,自行車租賃卡已經停辦,而有卡的人還在繼續(xù)使用自行車租賃站。雖然是自覺租賃,但三圣鄉(xiāng)的人們素質還是很高,到了調查完畢,晚上回家時,車輛都一個不差的停在自行車租賃站里,出了原來的損壞外無新增的損壞。
而且自行車租賃也是有利又有弊,租賃的.優(yōu)點是給要去遠點地方的人帶來便利,而且方便快捷,調查所知,人們認為自行車的優(yōu)點是方便群眾,給沒自行車的人帶來方便,而且省下了買自行車的錢,而有些騎車愛好者也可借用自行車來騎,而我認為,政府與公司建立自行車租賃,我想,這不僅僅是為了讓大家方便,更加促進了人們對低碳與環(huán)保生活地認識,鼓勵人們使用自行車與公共交通器械,少開汽車,美化環(huán)境。
萬事有利便有弊,而自行車再為眾人帶來了方便的同時,且為大家?guī)砹吮锥,由于自行車是免費租賃,雖然我是一個地道的成都人,但我并不覺得我們這個城市的文明程度到底有多好,有多高。既然是免費,那損壞是一定了的。通過我拍的照片大家可以發(fā)現(xiàn),不論是在車尾的輪罩上,還是在踏板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壞,成都人有一種不是我的東西,只要不追究到我身上,我便要損壞他,將它占為己有,便要做損人而又不利己的是,也就是寧愿害己,也要損人。不僅如此,還更有勝者:在都江堰還有人為了不讓別人借走“自己的車”而私自在車輪上上了鎖,以達到不讓別人借走的目的。對于自行車的損壞甚是嚴重,三圣鄉(xiāng)的自行車租賃站里的自行車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損,而且在車筐中會有多多少少的垃圾與雜物。有些自行車租賃站里有一~三輛自行車都以停用。
共享單車的利與弊議論文3
如今在城市大熱的共享單車,遭遇人為破壞的案例越來越多。近日,在廣東廣州市海珠區(qū)康樂涌,記者就目睹了環(huán)衛(wèi)工人從涌里打撈9輛共享單車,其中有摩拜、小藍、ofo、小鳴。這些車,跟它的其他同伴們,不知何時被人沉河。
在北京、上海等地,共享單車遭遇“人為的傷害”屢見不鮮。作為一種互聯(lián)網(wǎng)經濟,共享單車有助于建設一個低成本、高效率的社會。共享單車不僅倡導了一種健康、環(huán)保的生活方式,也便利了老百姓的出行,降低了公眾的出行成本;菝、利民的共享單車,卻成為一些人的“眼中釘,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
12月6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該法院對閔行區(qū)首起摩拜單車失竊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韓某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據(jù)法院介紹,中年男子韓某現(xiàn)年50多歲,他從江蘇揚州農村來上海打工。經過多日觀察,韓某發(fā)現(xiàn)自己租住房屋小區(qū)的門口,有一輛摩拜單車多日無人問津,遂于20xx年9月14日夜里11點多,將該單車搬回自己的住處。
四天后,該單車所屬公司員工通過裝在摩拜單車上的定位裝置進行精確定位,并按照定位的.地址找到了韓某家,大門緊閉,該公司員工選擇報警。
到案后,韓某表示,他認為涉案單車外觀大氣,顏色美觀,比較高大上,便動了將該單車據(jù)為己有的念頭。他不知道的是涉案單車價值1800元。法院審理后認為,韓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但其有坦白情節(jié),可以從輕處罰,據(jù)此,法院做出了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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