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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殘疾福利員工,與公司于2007年9月簽定勞動合同3年!近來公司因經(jīng)融危機的影響,將我們一行70多人以人才儲備的名義待崗!每個月只支付少部分的生活費,還不準我們另找工作,我們因?qū)具@一做法不滿,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給以一定的經(jīng)濟補償,我們最合理的經(jīng)濟補償能拿到多少?
[勞動法關(guān)于員工待崗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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