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公司一般都會制定考勤制度并告知公司成員。下面就讓我們來了解調整考勤制度通知是怎樣的吧。
范文1:
關于考勤制度進行調整的通知
各部門、各同事:
為規(guī)范完善公司考勤制度,結合近期考勤記錄,對公司考勤作出如下安排:
1. 公司早簽到須9:00前進行指紋錄入或在簽到本上簽到,否則視為缺勤或遲到。因公事晚到須向 公司電話請示說明,回到公司進行補簽到。
2. 所有工作人員每個月可調休四天,調休提前1天告知唐師,連休3天及以上須提前3天向唐師提交申請,否則按缺勤處。同部門崗位避免同時休息。
3. 工作人員調休期間手機要處于開機狀態(tài),保證正常的業(yè)務對接及重大事件的聯(lián)絡。
4. 考勤記錄將作為年終獎勵參照標準,另外遲到1個小時以內扣當月工資5元,超過1個小時扣除半天工資。
特此通知
昆明交電公司管理部
2016年*月*日
范文2:
關于加強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團公司各部門:
因近期公司員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時間存在紀律松散現(xiàn)象,對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為了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yè)良好形像,根據(jù)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現(xiàn)將有關規(guī)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時間
1、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時間(5月1日—本年10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3、 冬季工作時間(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4、如有特殊情況的部門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部審核,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二、 考勤執(zhí)行范圍 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及工程各項目部按照實際情況記錄員工考勤。
三、 監(jiān)督與管理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人力資源部將依據(jù)員工打卡情況及《請假單》計算員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寫未打卡說明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送人力資源部備查。如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將情況告知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并回公司后填寫外出登記表。
1、員工上、下班執(zhí)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四次,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后30分鐘內打卡為有效打卡;無效打卡必須執(zhí)行簽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2、有下列情形者,分別給以扣罰工資、警告、記過和辭退。
(1)在規(guī)定的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每次處以扣薪10元;遲 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五次以上的,給予扣除當月全勤獎。
(2)無故缺勤30分鐘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當日內未補請假手續(xù)或補辦手續(xù) 未獲批準的,視為曠工處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除雙方當事人50元/次,并給與通報 處理。
3、 請(休)假。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xù),實行逐級申請、 復核、審批手續(xù)(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室)(三天以上的請(休)假須提前2天報總經理室審批)。
(1)請假:
a) 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請假單》,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門經理根據(jù)員工需要給予審批意見;管理層人員由上一級領導簽署意見;
c) 不論請假是否批準,員工均需將《請假單》于休假日期前人力資源部;
d)《請假單》由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管理,經理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 請病假必須于上班時間前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guī)定醫(yī)務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
(2) 批假權限:
a) 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b) 員工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審核;
c) 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總經理室審批;
4、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提倡員工加班。員工若因工作需要,確須加班,則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請,填制《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一聯(lián)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便人事專員查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則視為無效加班。
(2)員工加班,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zhí)行,加班時應實行打卡 制度,打卡時間按照公司規(guī)定或依照加班申請單注明的加班起止時間為準。
(3)員工平時加班及節(jié)、假日上班,其工資核算方法參照《薪酬管理 制度》。
(4)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休,薪金照發(fā)。
(5)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本通知自2012年4月18日起執(zhí)行,請各部門相互轉告,嚴格執(zhí)行。
特此通知。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