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讀后感
孔子作《春秋》,提出了“內(nèi)諸夏,外夷狄”的觀點,并且該觀點在何休等公羊家的理解下,得到進一步的發(fā)展,形成一套完整的夷夏理論。該理論作為儒家的經(jīng)典文化一直流傳至今,而且在中國的不同歷史時期起到了不同的作用。當華夏民族受到外族侵略時,夷夏理論激勵了華夏民族的愛國主義思想,推動他們積極進行反侵略斗爭,捍衛(wèi)祖國。然而,夷夏之辨作為該理論的精髓,卻有著深刻的內(nèi)涵。
夷夏之辨,是區(qū)分諸夏與夷狄的一套理論。古代華夏族群居于中原,為文明中心,而周邊則較落后,因此逐漸產(chǎn)生了以文明禮義為標準進行人群分辨的觀念。春秋時期,周王室和它的諸侯國,通稱諸夏,而周邊的少數(shù)民族,如楚國、吳國等,則被稱為夷狄。隨著諸夏與夷狄的不斷碰撞與交融,夷夏關系也在發(fā)生著一系列變化。
夷夏之辨的最基本一層含義是:“內(nèi)其國而外諸夏,內(nèi)諸夏而外夷狄”,“內(nèi)”與“外”,分別是“聯(lián)合、統(tǒng)一、同化”和“摒斥、分裂、異化”的意思。這是《春秋》公羊?qū)W精義之一,這體現(xiàn)了夷夏之間的張力。春秋時期,是四夷交侵、諸夏紛爭的時代,為此孔子竭力要維護諸夏之團結(jié)以抵御夷狄。提倡“尊王攘夷”的霸業(yè),這也是當時的時代精神。比如孔子盡管認為“管仲之器小哉”,還認為他“不儉”,“不知禮”,但由于他能夠“一匡天下”、“九合諸侯”以維護諸夏的團結(jié),抵御夷狄的侵擾而給予崇高的評價:“微管仲,吾其被發(fā)左枉矣。”究其原因,是他維護諸夏團結(jié)與中國穩(wěn)定。
然而,夷夏之辨還有更深層次的含義。孔子的“夷夏之辨”,全在禮義而不在血緣、種族或政治。即如果夷狄守禮義,則進位諸夏,反之,如果諸夏不守禮樂制度,則貶為夷狄。即諸夏與夷狄的的區(qū)分標準,不是種族血統(tǒng),而是禮義文明。禮義體現(xiàn)了文明的程度,是人類進化的標志,而血緣、種族僅僅只有生物學的意義,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懂禮義。事實上,由于華夏民族眾多,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民族之間不斷交融。孔子正處于中華民族的形成期,他的“異內(nèi)外”的先進思想,是為夷狄最終進為中國,融入中華民族作理論上的鋪墊。所謂人不分東西南北,只要認同共同的文化,則是中華民族一員。這一理論對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形成來說,具有偉大的奠基意義。
孔子曾把吳、越、楚等稱為“夷狄”。但他們在血緣關系上與諸夏之國完全相同,只是由于他們交侵諸夏,不遵守西周的禮樂制度,因此孔子“夷狄之”。但到了后來,有的夷狄在行為上發(fā)生變化,轉(zhuǎn)而重周禮而尊王室,則“中國之”。如定公四年“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zhàn)于柏舉”,這里對吳稱“子”,是因為“吳信中國而攘夷狄”。即吳幫助蔡侯打擊楚人的柏舉之戰(zhàn)中,伸張諸夏之正義,打擊夷狄。而在昭公二十三年秋七月的雞父之戰(zhàn),《春秋》曰:“戊辰,吳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于雞父!边@是既貶吳,又貶被伐諸國的筆法。為什么不寫“吳及頓、胡、沈、蔡、陳、許之師戰(zhàn)于雞父,頓、胡、沈、蔡、陳、許之師敗績!币驗檫@樣,吳便成為中國的主人了。那么,又為什么不寫“頓、胡、沈、蔡、陳、許之師及吳戰(zhàn)于雞父”呢這又因為,陳、蔡等國不尊王,不守禮,有似夷狄,所以經(jīng)文又不讓原為諸夏的陳、蔡等國成為中國的主人。公羊家還直言“中國亦新夷狄也”,從而極好地體現(xiàn)了公羊家“以《春秋》當新王”的觀點。還有,周是滅了商才得以建立,而宋國為商的后人,由于宋國始終行諸夏之禮,故一直為諸夏成員。這又表明,“夷夏”又不以政治立場劃線。
秦漢以后,夷狄不斷入主中原,(www.ishadingyu.com)夷狄的“中國之”日益推進,中華民族日益壯大,顯示了中華文化的巨大生命力與兼容性。中華文化的力量,反映在中華民族內(nèi)部:雖然常呈現(xiàn)出“合久必分”的局面,但分裂始終只是政權(quán)的對立或軍事的割據(jù),而文化本身則從未分裂,這就是中國歷史始終呈現(xiàn)“分久必合”的大趨勢的原因。中華文化的力量,也反映在中華民族的外部:世界上其他文化,一旦與中華文化接觸或撞擊,中華文化均能兼容、融化為自己的一部分,從而同化外部文化并壯大發(fā)展自身,而自己決不被異類文化所消亡?梢赃@樣認為,如此強大的文化誕生于《春秋》中“異內(nèi)外”思想。
所以,夷夏之辨,在我看來,就是野蠻與文明之辨。所以韓愈曾指出:“孔子之作《春秋》也,諸侯用夷禮,則夷之;進于中國,則中國之!表n愈該說法也指明了“夷夏之辨”的實質(z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