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guān)推薦
大衛(wèi)·休謨論公正
休謨認為,公正是一種社會契約,是尊重個人財產(chǎn)權(quán)的人為美德;功利是道德的最后裁判者,也是公正規(guī)則的唯一來源與基礎(chǔ);理想的社會與政府應(yīng)以落實社會公正為目標,反對“平等主義”的社會利益分配。休謨還認為在特殊情況下,維護生存權(quán)的公正高于維護財產(chǎn)權(quán)的公正,從而為“剝奪剝奪者”的正當性留下了道德空間。休謨的公正理論雖有明顯的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但對于當代社會的公正論研究仍有不可替代的借鑒價值。
作 者: 程立顯 作者單位: 北京大學馬列學院,北京100871 刊 名: 道德與文明 PKU CSSCI 英文刊名: MORALS AND CIVILIZATION 年,卷(期): 2000 ""(5) 分類號: B82-09 關(guān)鍵詞: 公正 人為美德 財產(chǎn)權(quán) 功利 理想的社會與政府【大衛(wèi)·休謨論公正】相關(guān)文章:
論休謨對康德的影響04-30
論社會公正04-28
探析休謨《人性論》的自愛論傾向04-26
論休謨的主體性美學04-29
休謨的證詞還原論:困境與出路04-26
論休謨哲學的懷疑主義及其影響04-26
亞里士多德論公正04-29
論教育公正中的補償原則論文03-04
論社會公正與人的全面發(fā)展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