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臨床分期與治療
糖尿病的分型、分期論著眾多。其中有實用內科學、中醫(yī)學、全國消渴病專委會及世界衛(wèi)生組織專委會等,均有各自的標準及分法。隨著科技的發(fā)展,在諸多論著中,有些觀點各自也在變更。如97年美國糖尿病學會(A、D、A)①又提出了病因分型,不再用IGT、N1DDm、IDDm三名詞,且除消了營養(yǎng)不良相關性糖尿。∕RDDM),又除消了(WHO)健型中IIDM中非肥胖亞及肥胖亞型。 有學者提出,約有30%的病人為中間型②,他們發(fā)病后的最初數(shù)年,用控食或少量藥物即可控制。隨著病期加長,胰島功能逐漸破壞,直至引起酮癥。有報道,在IDDM中,有的從胰島開始破壞到完全喪失功能,可能經歷數(shù)月至數(shù)十年③,在此漫長過程中,尤其在不能測相溶抗原(HLA)的基層,確也難定為I型或II型。有學者用計算機統(tǒng)計,各家、各書分型、分期近百種。以上種種論著和爭議,對臨床,尤其是基層醫(yī)生的治療帶來了一定的困難。若在臨床工作中,以病情發(fā)展的不同階段劃分,也許更便于操作。
DM的確切病因至今未明,這是科研和臨床固步難前的重要原因。但糾其本,IGT、N1DDm、IDDM、均為任何過程中,可能會經過或達到的階段。它們最根本的變化,都是不同程度和速度的血糖升高和由此而引起的相關生理、病理及臨床表現(xiàn),為此,在臨床實踐中,毫無置疑地要面對血糖升高和由此而引起的并發(fā)癥。按病理和并發(fā)癥的輕重劃分病期,可對治療提供許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