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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語言學語義觀的論文
論文關鍵詞:認知 生成語言學
論文摘要:生成語言學的領軍人物喬姆斯基始終把語法看作是語言的基礎,始終遵守句法是獨立于語義的,句法研究不應以語義為基礎,形式必須獨立于意義之外進行描述。認知語言學以語義為中心,將語義等同于概念化,認為語言的意義是一個認知結構。認知語言學認為語義才具有生成性,認為詞法、句法不是自主的,是受功能、語義和語用因素支配和制約的。
一、喬姆斯基——重句法輕語義
喬姆斯基對“語義在語言研究中的位置”這個問題的看法前后是不一致的。最初他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句法上,將語義排除在他的語言體系之外。喬姆斯基在其成名著《句法結構》(1957)中明確指出:“語法是獨立發(fā)揮作用,不依靠意義的!边@種“語法獨立論”實質上把語法視為純形式的東西。他把意義比作頭發(fā)的顏色,認為研究語法不需要研究意義就像研究語法不需要了解說話人頭發(fā)的顏色一樣。他的這種觀點遭到很多學者的反對。反對者認為,語義必須包括在語言學之中,研究語言不考慮語義就如同研究牛奶可以不考慮奶牛一樣站不住腳。
喬姆斯基本人也發(fā)現(xiàn)他建立的語法規(guī)則并不能解釋所有的句子結構,從而感到以前的觀點過于絕對,應該進行修正。喬姆斯基接受了反對者的建議,在其《句法理論面面觀》(1965)一書中考慮了語義因素。他說:“事實上,我們沒有必要作出句法考慮和意義考慮可以截然分開的假設。”喬姆斯基不再堅持語法獨立的觀點,不再認為先由句法生成深層結構,然后由深層結構進入意義,而是認為語法和意義共同發(fā)揮作用。他提出了一套解決語義問題的理論,即標準理論。標準理論分為語法、語音、語義三個部分。盡管喬姆斯基對其以前過于絕對的觀點進行了修正,但他卻沒有賦予語法、語音、語義這三者以同等的地位,在句法和語義的關系上,喬姆斯基主張句法自主,認為句法研究可以不必依賴語義概念而獨立進行。他認為,“句子的意義是建筑在其基本成分的意義以及它們的結合方式的基礎上的,表面(直接構成成分)結構提供的結合方式一般跟語義解釋幾乎全然無關,然而在抽象的深層結構上表達的語法關系在許多情況下卻決定句子的意義!
喬姆斯基認為,語法的基礎部分生成句法表達式,然后在語法的語義部分中通過一定的語義規(guī)則對句子的深層結構作出解釋。語法系統(tǒng)中只有句法部分才具有創(chuàng)造性、生成性,語義部分只有解釋性,沒有生成性。盡管喬姆斯基后來對自己的理論又做了幾次較大的修改,但是語法和語義的基本關系并未變動,他始終把語法看作是語言的基礎,仍然遵守句法是獨立于語義的,句法研究不應以語義為基礎,形式必須獨立于意義之外進行描述。
二、喬姆斯基——語義內(nèi)在論
自20世紀60年代起,生成語言學理論成為西方語言學界最有影響的語言學說。建立在理性主義哲學基礎上的生成語言學采取了與以往的語言學研究截然不同的理論和方法。它感興趣的不再是實際存在中的外表化的語言,而是人類“內(nèi)在”的語言能力。因此,生成語言學理論已經(jīng)不是狹義的語法,而成為認知科學的一部分。但從語言學角度看,生成語言學實質上是廣義的句法理論,旨在研究人類特有的生成無限句子的能力,其中也包括人類能夠理解各種句子意義的內(nèi)在能力。因此,句子語義研究就成了生成語言學理論體系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
喬姆斯基認為語言能力是存在于大腦中的一個先天機制,語言具有自治性、生成性,強調(diào)心智上的內(nèi)指性,提出了語義內(nèi)指論的觀點。
意義內(nèi)在論的理論要點可以概括如下:1.人類有創(chuàng)造和使用語言的能力;2.意義獨立于外界的感知刺激,意義先于詞語,即在沒有詞語形式表達之前就已經(jīng)存在于人腦之中;3.意義無法從別人身上用歸納、類推或演繹的方式學得;4.意義是一種個體的心理/認知事件,具有人類種屬屬性;5.個體之間關于意義的心理感受大體相同又相通。
喬姆斯基為證明意義先于詞語的看法,給出了下面一些例證(寧春巖,2000:243~244):
1.任何人都有“心里有話說不出來”的情況,有許多意義和思想我們沒有詞語表達,意義的數(shù)量遠遠大于詞語的數(shù)量。
2.幼兒可以憑借一句話的句法信息辨認出母語中不存在的詞語的意義。
3.兒童能夠識別父母話語所表達的意圖、信念和意義,盡管他們尚無法用語言描繪出來。
4.顏色詞的意義在盲人與正常人的頭腦里是一樣的。
5.啞語的語言結構及語言習得同正常人口語的語言結構及語言習得完全一樣。
6.大面積感覺器官的損傷對語言習得沒有多大影響。
7.新生兒對于出現(xiàn)在任何一種人類語言中的“對照”同樣敏感。
喬姆斯基(1995)認為在意義問題上存在內(nèi)在論與外在論之爭,指稱論和真值論的語義觀屬于外在論;語言被視為人腦的一種屬性,意義存在于心智中,因而持內(nèi)在論語義觀。喬姆斯基認為語言是先天的、普遍的,一種心智自治能力,獨立于任何與外界相連接的東西,與身體經(jīng)驗無關,并認為語言一定具有一個使其成為語言這種東西的本質,內(nèi)存于語言之中。(王寅,2005:194~195)
三、認知語言學語義觀
認知語言學是以意義為中心的語言學。語言意義的理解始終是語言學研究中的一個重要課題。但對于如何研究語言理解的模式,語言學家、哲學家、心理學家以及其他對語言理解感興趣的研究學者有其各自不同的理解。有的認為語言的意義存在于客觀現(xiàn)實,語言只是表現(xiàn)客觀現(xiàn)實的符號,語言意義的理解就是建立語言符號與客觀世界現(xiàn)實的聯(lián)系。當代認知語言學家則對意義的理解有不同的看法:他們認為語言的意義不完全存在于客觀現(xiàn)實中,而存在于一種復雜的認知活動中,是一種心理和現(xiàn)實相互作用的結果。人們對語言意義的理解不是客觀現(xiàn)實在頭腦中的簡單投射。
認知語言學是一種全新的語言研究范式。它采用了經(jīng)驗主義的哲學主張。經(jīng)驗主義認為,感性經(jīng)驗是知識的唯一來源,經(jīng)驗的內(nèi)容是客觀世界,一切知識都由經(jīng)驗產(chǎn)生。認知語言學的經(jīng)驗主義觀點體現(xiàn)在它的語義觀上,即語義以概念為基礎,詞匯或言語的意義是說話人和聽話人腦中被激活的概念。概念的形成植根于普遍的體驗,特別是空間體驗,這種體驗制約著人對心理世界的隱喻性建構。詞義的確立必須參照百科全書式的概念內(nèi)容和人對這一內(nèi)容的識解。(劉宇紅,2006:22~23)
認知語言學認為,意義是種認知結構,一般說來我們只有在其對應的認知結構中才能理解一種語言形式的意義。意義是詞義的非常抽象的最簡表征。由于認知語言學中的語義結構并非直接等同于客觀的外在世界結構,而是與人在同客觀現(xiàn)實互動的過程中形成的身體經(jīng)驗、認知策略以及文化規(guī)約等密切相關的概念結構對應,因而就涉及到范疇化理論、隱喻系統(tǒng)、意象圖式、句法象似性等方面。雖然認知語言學尚未形成一個統(tǒng)一的理論框架,但研究不同課題的認知語言學家有著幾個共同的理論假設,具體要點如下(束定芳,2008:27):
1.意義就是概念化。某一詞語的意義等于說話者或聽話者大腦中被激活的概念。因此,大腦可看作是詞語和大腦之間的一種關系,而不直接是詞語和世界之間的關系。
2.詞語和更大的語言單位均是進入開放型的知識網(wǎng)絡的入口。要完全解釋某一詞語的意義,常常需要考慮可視與不可視的意象、隱喻聯(lián)想、思維模型和大眾對世界的理解。因此,一個詞的意義一般無法通過星星點點的詞典定義之類的形式來解釋。
3.范疇不是通過標準—特征模型或者是由必要和充分條件決定的成員身份而確定的。相反,范疇是圍繞原型、家族相似和范疇內(nèi)部成員之間的主觀關系而組成的。
4.是否合乎語法的判斷涉及范疇化,因為說話者認為某一話語是某一公認的語言模式可以接受的成員之一。因此,合乎語法性的判斷是激進的,不是非此即彼的情況。這種判斷依賴語境的微妙關系和語法規(guī)約。
5.認知語言學家在一般認知方面尋找語言現(xiàn)象的對等物。心理學方面有關人類范疇化、注意力、記憶力等的研究成果被用來直接武裝語言理論。
6.句法被看作是語音賴以傳達意義的規(guī)約模型。因此,句法不需要自身特殊的原始形態(tài)和理論架構。語法知識通過設立說話者憑借接觸實際出現(xiàn)的話語獲得的規(guī)約化或已確定的符號模型得到描述。
語言理論中最基本的問題是對意義本質的看法以及意義研究的方法。lanacker認為意義是一種認知現(xiàn)象,因此最終必須從認知的角度對此進行分析。(束定芳,2008:27)
四、認知語言學——語義等于概念化
意義是存在于認知模式中的概念!霸谡J知語言學中,語義是一種心理現(xiàn)象、認知結構,它并不反映客觀實體,而是等同于概念化,即心理實驗的各種結構和認知過程:一個語言表達式的語義就是在說話人或聽話人的大腦里激活的概念,具體地說,語義存在于人類對世界的識解中,它在本質上具有主體性,體現(xiàn)了以人類為宇宙中心的思想,反映了主導的文化內(nèi)涵、具體文化的交往方式以及世界的特征!保ㄎ男,2007:36)
概念化是廣泛的,既包括抽象的概念,也包括一個人對外部的、社會的、語言的、環(huán)境的意識,概念化實際上就是認知處理;形式邏輯難以用來描寫語義結構,因為它具有主觀性。langacker指出,概念化這個詞應該從最寬泛的意義上去理解,它幾乎包括了各種大腦活動,其中重要的有:1.原有的和新的概念;2.抽象的或智力概念,以及直覺的感覺、運動和感情經(jīng)歷;3.非即時的、逐漸展開的概念;4.對物理、社會和語言語境的完整把握。簡言之,語言意義被看作是物理體現(xiàn)、以社會—文化為基礎的人腦的心理活動的結果。(束定芳,2008:105)
認知語言學的基本出發(fā)點是:語言表達基于人們對外界現(xiàn)實的感知體驗和認知加工,語法結構取決于人們的認知系統(tǒng)和語義結構,因此要將其描述清楚,必須從概念、語義描述著手。語義不只是客觀的真值條件,還與人的主觀認識息息相關。語義結構不但反映了所觀察到的情景的內(nèi)容,而且也反映了這個內(nèi)容是怎樣建構和解釋的。語義是人們關于世界的經(jīng)驗和認識事物的反映,是與人認識事物的方式和規(guī)律相吻合的。認知語言學對客觀真值條件的描寫與對認知概念的建構統(tǒng)一起來,不區(qū)分語言意義和語用意義,而是探索意義在大腦中是怎樣建構的,研究原型理論、范疇化、概念形成的過程及機制。
五、認知語言學——語義為中心
語義研究是語言研究的一個重要方面。但語義研究歷來是語言研究中最薄弱的環(huán)節(jié)!耙饬x問題是當今人文科學研究的核心問題。對人類而言,人類世界從本質上講就是意義的世界。一個沒有意義的世界,絕對不是一個‘人’的世界。語言是人類認知能力的一種體現(xiàn),語義是認知語言學研究的焦點,這已成為認知語言學家的共識!保ㄎ男,2007:35)
認知語言學以語義為中心,將語義研究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認為語言的意義與認知有著最密切的關系,而詞法、句法是受語義制約的。認知語義學認為意義不是直接反映外部世界,而是反映人對外部世界的認識。認知語言學以語言所傳達的語義為起點,并以語義貫穿始終。在認知語言學家看來,所謂的語義實質上是語用或廣義的包容語用的語義,不同于喬姆斯基僅限于與句法接口的語義。他們認為語義部分才是句法生成的基礎。
認知語言學將語義分析放在首位是因為它認為,如果語言的主要功能是范疇化,那么,意義必將是最主要的語言現(xiàn)象。語義之所以包羅萬象,是因為如果語言是一個對世界范疇化的系統(tǒng),那么,就沒有必要再設立一個不同于將世界知識與語言形式聯(lián)系起來的語義結構層次。
認知語言學認為,語義不是基于客觀的真值條件,而是對應于認知結構。表層形式的句法結構又直接對應于語義結構。語法是詞語概念內(nèi)容的結構化。這深刻揭示了語義和語法之間的“血肉”關系,也可以理解為語義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語法。這也是揭示一種語言共性和個性的重要窗口。認知語言學認為語義才具有生成性,認為詞法、句法不是自主的,是受功能、語義和語用因素支配和制約的。這一點與生成語言學的語言觀形成了鮮明的對立,喬姆斯基認為,句法是一個自足的系統(tǒng),是人類的一種先天機制,后天的語言習得是代入一些參數(shù),主張語義跟句法脫鉤,語義是語言表達在某一階段代入的東西。
六、認知語言學——語義內(nèi)在論
認知語言學家對意義的研究也是沿著內(nèi)在論方向進行的,與喬姆斯基一樣都認為語言和認知存在于人們的頭腦里,語義必須按照心理現(xiàn)象來描寫。認知語言學家的一個重要口號是“meaningsareinthehead(意義在人們的頭腦里)”(王寅,2005:195),這一觀點就明確表明他們對語義的基本態(tài)度也是基于內(nèi)在論的,與喬氏的內(nèi)指性有某些共識。
認知語言學的最基本觀點是:在世界與語言之間存在認知這一中介,語言形式是體驗、認知、語義、語用等多種外在因素促動的結果;同時還認為意義是基于體驗和認知的心理現(xiàn)象,不能脫離人們的身體特征和生理機制、神經(jīng)系統(tǒng)。對于意義的看法,他們還有一個口號:“meaningsareontheembodiedbasis(意義基于體驗)”(王寅,2005:197)。語言的語義是一個從語言表達到某些心理實體的映射。
認知語言學認為,人類語言是后天習得的;語言不是自治的而是基于體驗和認知基礎上形成的。因此,語義雖是存在于頭腦之中,但其根源不是天賦的,而是來源于身體經(jīng)驗,人與客觀世界的互動認知,來源于使用者對世界的理解,在推理過程中人的生理構造、身體經(jīng)驗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認知語言學還認為,語言的意義不限于語言的內(nèi)部,而是來源于人與客觀世界互動的認知,來源于使用者對世界和文本的理解。意義取決于理解,產(chǎn)生于解釋者主體與文本之間的辨證關系。在認知語言學家看來,人類這一最重要的認知特點正是他們與喬姆斯基理論在意義內(nèi)在論上的根本差異之所在。
認知語言學說雖與喬姆斯基理論都研究心智,表面上看同屬內(nèi)在論,但對于心智的來源、表征的方法、研究的內(nèi)容、得出的結論等方面存在一系列根本性分歧。盡管兩者都持語義內(nèi)在論,但認知語言學家與喬姆斯基所主張的先天的和自治的內(nèi)在論存在巨大差異。前者的最基本觀點是:在世界與語言之間存在認知這一中介,語言形式是體驗、認知、語義、語用等多種外在因素促動的結果;同時還認為意義是基于體驗和認知的心理現(xiàn)象,不能脫離人們的身體特征和生理機制、神經(jīng)系統(tǒng)。喬姆斯基那種先天的、自治的內(nèi)在論正是認知語言學批判的靶子。
七、結語
生成語言學認為,句法是自主的,可以獨立于語義而運行;語法就是形式的運算,可以由系統(tǒng)規(guī)則來描寫,而語義是次要的附加特征。恰恰相反,認知語言學認為,語義是語言的主要成分,以感知表征的形式出現(xiàn),早在語言完整進化之前就已經(jīng)存在。語義圖式的結構制約著可能的語法結構形式。
生成語言學認為語義只有解釋性,語法是自主的,具有生成性,所以完全撇開語義因素而研究語法的轉換規(guī)則。生成語言學假定句法是自足的,語義和交際功能對句法規(guī)則進行干預的可能性從一開始就被排除,這與生成語言學的研究目標是一致的,即“用符號操作的數(shù)學系統(tǒng)來描述語言,這種數(shù)學系統(tǒng)的主要對象是抽象符號的運作,至于符號的意義和系統(tǒng)外的其它因素都不予考慮”(藍純,2001:16~17)。在喬姆斯基看來,語義學是附著于語法規(guī)則系統(tǒng)之上的從屬性的獨立部分。(盧植,2006:256)
認知語言學家認為語義不能在語言系統(tǒng)內(nèi)部的聚合和組合關系中去尋找,語義根植于語言使用者的知識及信念系統(tǒng)之中。語言的意義是一個認知結構,一般說來,我們只有在人的認知結構中才能理解一個語言形式的意義。
認知語言學認為語義不是基于客觀的真值條件,而是對應于認知結構,表層形式的句法結構又直接對應于語義結構。語言的意義不限于語言內(nèi)部,而是根植于人與客觀世界的互動的認知,根植于使用者對世界的理解和信念。語義不僅僅是客觀的真值條件,還跟人的概念結構及其形成過程有直接的關系。例如“橫看成嶺側成峰”,客觀上是同一座山,由于人的觀察角度的變化就形成兩個不同的心理意象,也就形成兩個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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