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舒曼及其大提琴作品論文
【摘要】文章簡短的介紹了德國著名作曲家舒曼的生平和他典型浪漫主義風格的特點,并簡單分析了他的大提琴作品。
【關鍵詞】舒曼;浪漫時期;大提琴
羅伯特·舒曼是十九世紀上半葉德國音樂史上最突出的人物之一,是浪漫主義最先進的代表之一,是一個頗具個性的音樂家,在他的藝術創(chuàng)作中深刻地反映出德國的浪漫主義。豐富的想象力,優(yōu)美的音樂形象,富有詩意和激情標志著他最好的作品,他的音樂強調內在感情的表達,不拘格式地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力求創(chuàng)造豐富多彩的音樂形象。
一.簡述舒曼生平及作品
德國作曲家、音樂評論家羅伯特-舒曼,生于1810年6月。自幼便在鋼琴彈奏,即興和創(chuàng)作中顯示出非凡才能,之后曾在萊比錫大學學習法律。19歲時師從維克學習鋼琴。1930年開始深入研究理論作曲,創(chuàng)作出大量鋼琴作品,其中《蝴蝶》、《狂歡節(jié)》就是此期間的杰出代表作。1835-1844年,獨自編輯創(chuàng)辦《新音樂雜志》,刊發(fā)了大量評論文章。
舒曼的作品,以鋼琴曲和歌曲居多,他的鋼琴作品有很強的文學功底,常表達人和事在心中激起的反響,他繼舒伯特之后發(fā)展了浪漫主義的鋼琴音樂風格。他慣以數(shù)首歌曲組成套曲,以浪漫主義詩人的詩作為歌詞,注重詩的內在意境。作為音樂評論家,他熱情推崇巴赫、貝多芬,贊譽肖邦、勃拉姆斯的天才;他的積極評論,對浪漫主義音樂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他的主要作品有:交響曲6首,序曲,鋼琴、大提琴、圓號協(xié)奏曲,弦樂、鋼琴重奏曲,小提琴、鋼琴奏鳴曲,交響練習曲12首,大量鋼琴套曲、聲樂套曲,歌劇;他的論著有《論音樂與音樂家》等。
他的藝術歌曲繼承了舒伯特的創(chuàng)作傳統(tǒng),進一步豐富了鋼琴伴奏的表現(xiàn)方法,注重選擇富有詩意的歌詞但更注重歌詞的選擇,并力圖滲透到詩歌的靈魂深處。用音樂細膩的表達詩意,鋼琴伴奏與聲樂部分的地位是平等的。歌曲的前奏、間奏、尾奏都根據(jù)詩的`意境精心安排。因此,舒曼有"詩人音樂家"的美稱。
舒曼杰出的大提琴作品主要創(chuàng)造在19世紀,他的作品——主題輝煌,浪漫并充滿激情,熱情并傷感。這些作品都被收錄在音樂藝術寶庫,也是很多演奏家點綴舞臺的經(jīng)典保留曲目。在學習舒曼的大提琴作品時需要注意富有想象力的內容,結構形式的邏輯,題材作品的起源,演奏的技巧,指法,運弓等等。
二.淺析舒曼的大提琴作品
舒曼的大提琴作品(樂曲套曲)都完成于1849年,作曲家自己稱之為“碩果累累”,這些作品的特點是有著不同的浪漫沖動,抒情,民謠風格。在這些作品中占據(jù)中心地位的是《五首民間曲調》Op.102,它的技術難點在于豐富并意味深長的內在,而并非單純的炫技。也許,作曲家是為了刻意區(qū)別于當時很有影響的精湛炫技。作品Op.102寫于1849年4月13-15,僅僅只用三天就完成了,并贈送于當時萊比錫弦樂四重奏的大提琴手。第一首MitHumor,帶有趣味,幽默的快速輪舞舞蹈;第二首Langsam,溫柔的催眠曲,具有寬廣的,流暢的旋律;第三首Nichtschnell,mitvielTonzuspielen,民歌曲調高亢流暢;第四首Nichtzurasch,略似進行曲;第五首Starkundmarkiert,精力充沛,勇敢,有節(jié)奏的。在這部作品中,作曲家本人并沒有采用民間風俗,它滲透著民間音調,流派等顯著的特點,這些特點廣泛體現(xiàn)在他之后的很多聲樂作品中。 同時還有由作曲家轉編為大提琴演奏的作品《柔板與快板》Op.70為圓號和鋼琴而作;《幻想曲》Op.73為單簧管和鋼琴而作;和同樣流行的為雙簧管和鋼琴而作的《三首浪漫曲》Op.94。
舒曼最著名的器樂作品之一,當屬a小調大提琴協(xié)奏曲,作于1850年,前后只用了短短的兩個星期,同時也是浪漫主義作品的典型之作。別看它是傳統(tǒng)的三個樂章,但它是一部真正的浪漫主義作品,也是整合大型循環(huán)曲式的浪漫派手法。創(chuàng)新了形象結構和戲劇性色彩,再部分解釋和它作為一個整體循環(huán)的形式,因此,這首協(xié)奏曲的所有三個樂章沒有間歇。第一樂章,不太快的行板。在穩(wěn)健的節(jié)奏中,抒情與戲劇隨著個性而發(fā)展;第二樂章,慢板。代表了不同層面的抒情,這是微妙的,細膩的,鼓舞人心的;第三樂章,非;顫姷目彀。急速,激動,要回到開始,流暢而華麗的旋律,插入戲劇性的片段,將抒情和戲劇性的影像融入諧謔,活躍的主流。作品中有許多典型的舒曼的特點:突然的情緒變化,內心世界的變化表現(xiàn)出富于幻想的和直率的雙重性格。這種雙重性格幾乎在他的每部做品里都有所提現(xiàn),這種任意而奔放的想象力使得他的音樂具有極大的變化和強烈的魅力。
這部大提琴協(xié)奏曲反映了舒曼性格中最為動人的一面,除了終曲樂章一兩處嬉戲的段落之處,這部作品沒有往常的炫技機會,從頭到尾都是發(fā)自內心的典雅。遺憾的是,這部作品在舒曼生前一直沒有公演,而是在舒曼去世后,1860年6月——紀念舒曼誕辰50周年——在萊比錫音樂廳由捷克大提琴家奧貝格首演(與鋼琴)。在作品問世17年后(1867年)才首次由卡薩爾斯擔任獨奏與樂隊一起演繹。
舒曼的大提琴作品簡單、純潔,真誠、真實,它靠近流行的起源,反映了人類情感的細微差別。揭示并展現(xiàn)給我們一個新的音樂形式的世界,超越了偉大的前輩并更深入的觸及弦樂。在他的音樂中,我們找到了我們的精神生活,懷疑,絕望,和對理想的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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