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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考研試題大學生獲刑后 稱沒想到會犯罪
公安部督辦的南京本科畢業(yè)生嚴亮在網絡上兜售考研試題案,昨在南京市鼓樓法院開庭審理。嚴亮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被告以1500元買入試題
今年初,在一考研網站的論壇上,一則名為“無責任預測今年考研作文題”的帖子引起了公安部網監(jiān)部門的注意,發(fā)帖人“默默磨墨”公布了由他本人預測的英語作文題,在今年全國考研英語考試結束后,不少考生發(fā)現(xiàn),該帖中的英語作文題與今年的考題完全一致。公安部網監(jiān)部門發(fā)現(xiàn),考試當天,有人通過無線通信設備傳輸試題,其范圍鎖定在南京鼓樓區(qū),于是,公安部將此案轉交給南京警方。
經南京警方偵查發(fā)現(xiàn),發(fā)帖人“默默磨墨”是南京工業(yè)大學的一名本科畢業(yè)生嚴亮,據其交待,考試題目是他從一個網名叫“七格格吉祥”的女網民處獲得的,原本打算以1500元的價格購買,但嚴亮在獲得這些考題后并未支付給這名網友。隨后,嚴亮在網站上發(fā)帖,以此炫耀并牟利,以1000元的價格賣給另外4個人。
1月7日英語考試當天,嚴亮伙同他人在賓館內,通過QQ傳輸?shù)姆绞浇邮盏皆囶}之后又通過無線通信設備來向買方傳輸試題。據嚴亮交待,其傳輸設備是從網上購買,通過快遞郵寄而來。
辯稱沒想到會涉嫌犯罪
今年2月,南京市公安局將嚴亮的材料送江蘇省考試院進行認定,該院調取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英語一”試題原題,經逐一比對,確認公安局提供的檢材與2012全國碩士研究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英語一”作文題(第51、52題)內容一致,具有一致性。
在昨天開庭審理中,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禁止在互聯(lián)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嚴亮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對此,嚴亮及其辯護律師都沒有意見。但嚴亮辯稱,當時并不知道這個題目是真題,考完后才知道。嚴亮表示,他知道這種題目應該屬于秘密,也知道自己做這個事情不對,但怎么都沒想到自己會涉嫌犯罪。
據鼓樓區(qū)法院的法官介紹,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規(guī)定了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是指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三級,分別為絕密、機密、秘密。經相關機構鑒定,本案中全國碩士研究生統(tǒng)一考試試題的密級屬于秘密級別。
專家呼吁出臺《考試法》
合議庭經過評議后認為,被告人嚴亮以收買的方式,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告人嚴亮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系初犯,且有悔罪表現(xiàn),可酌情從輕處罰。審判長當庭宣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嚴亮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事實上,今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泄題事件并非這一起,湖南省湘潭市教育考試院招考科科長周文勝為牟取經濟利益,利用職務之便,借統(tǒng)一整理試卷之機從湘潭市教育考試院保密室竊取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試卷,并復印轉賣。對此,專家呼吁應盡快出臺《考試法》,對相關泄題舞弊行為和責任人的處分進行明確規(guī)定,從法律上規(guī)范打擊,實現(xiàn)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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