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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考研政治沖刺:認識的本質(zhì)及規(guī)律
一、實踐是認識的基礎
1.實踐和認識的主體、客體與中介
實踐和認識過程都是由主體、客體和中介三個方面構成的。實踐或認識主體是指處于一定社會關系之中的具有實踐或認識能力的人,是人類活動中唯一能動的要素。其中認識主體是指具有思維能力、從事社會實踐和認識活動的人。認識主體的能動性表現(xiàn)在:主體在認識和實踐活動中所具有的目的性、計劃性,創(chuàng)造性地透過現(xiàn)象認識本質(zhì),并通過指導實踐活動實現(xiàn)對世界的能動改造。
實踐或認識客體是指社會主體所要探索或改造的對象。它主要包括自然客體、社會客體和精神客體三種客體。人類實踐或認識活動所指向的對象可以是自動界、人類社會等物質(zhì)對象,也可以是主觀的思想、理論、世界觀等精神對象。實踐或認識中介則是指社會主體在探索或改造現(xiàn)實世界的活動中所使用的各種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運用、操作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2.實踐主體與客體的相互作用
實踐主體和客體的相互作用具體表現(xiàn)在:一方面,實踐主體在人類意識的指導下可以運用實踐中介能動地改造實踐客體,實現(xiàn)主體的對象化或主體客體化。另一方面,在主體改造客體的過程中,客體也會反過來制約、影響主體,實現(xiàn)客體主體化。
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過程主要包括以下環(huán)節(jié):第一,確定實踐的目標計劃或方案。第二,運用現(xiàn)實的中介手段作用于客體。第三,對實踐活動進行反饋和調(diào)節(jié)。在實踐活動結束以后實踐主體運用一定的標準對實踐過程及其結果進行檢驗和評價。
3.實踐對認識的決定作用
首先,實踐是認識的來源,一切認識最終都來自于人的實踐。
人們通過實踐活動獲得的認識主要有兩種:直接經(jīng)驗和間接經(jīng)驗。直接經(jīng)驗是指人們通過親身實踐獲得知識和經(jīng)驗,間接經(jīng)驗是指人們通過他人或書本上獲得的知識和經(jīng)驗。直接經(jīng)驗是認識的"源",間接經(jīng)驗是認識的"流",任何間接經(jīng)驗最終都來自于直接經(jīng)驗。
其次,實踐是認識發(fā)展的動力。這主要表現(xiàn)在:(1)實踐的需要推動著認識的發(fā)展,人們在實踐中的需要、要求就會為認識的發(fā)展提出新的課題。(2)人們在實踐中創(chuàng)造的設備、儀器又為認識的進行提供了必要的物質(zhì)條件。(3)實踐過程還進一步提高了人的認識能力,這些都能成為認識進一步發(fā)展的動力。
再次,實踐也是檢驗認識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標準。
最后,實踐是認識的目的。
4.認識對實踐的指導作用
認識又能反作用于實踐,尤其是科學的理論,能夠對人們的實踐活動提供正確的指導,極大地推動人類的理論創(chuàng)新,推動實踐的發(fā)展;而錯誤的、反動的理論會對人們的實踐活動起到阻礙作用,使人們在實踐活動中遭受挫折和失敗。
認識對實踐也能起到指導作用,這是因為:一方面,人的實踐活動是有意識支配的能動的物質(zhì)活動,離不開意識;另一方面,認識活動具有相對獨立性,能夠反作用于實踐。認識對實踐的指導作用表現(xiàn)在多方面:能夠使主體了解、把握主體和客體及其相互作用的規(guī)律性,并用來指導主體改造世界的活動;能夠使主體預見事物未來的發(fā)展趨勢,預先確定相應的目標、方案、步驟和措施;能夠使主體根據(jù)情況的變化及時調(diào)整自己的行動,并指導主體選擇最佳的行為方式。
二、認識的本質(zhì)
1.唯物主義反映論與唯心主義先驗論的對立
在認識論上兩條根本對立的認識路線是反映論和先驗論。反映論是唯物主義認識路線,把人的認識看成是對客觀物質(zhì)世界的反映,認為認識是一種"從物到感覺、思想"的過程;先驗論則屬于唯心主義認識路線,認為人的認識可以先于實踐認識而產(chǎn)生,堅持"從感覺、思想到物"的認識過程。
反映論和先驗論是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兩大哲學基本派別在認識論領域中的反映。
2.辯證唯物主義能動反映論與舊唯物主義直觀反映論的原則區(qū)別
辯證唯物主義和舊唯物主義雖然都屬于唯物主義,都堅持反映論,但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是唯一能動的反映論。馬克思主義認識論首次提出了科學的實踐觀,并且以實踐為基礎,最終才提出了革命的、能動的反映論。
形而上學唯物主義認識論有兩個嚴重的缺陷:一是離開實踐考察認識問題,不了解實踐對認識的決定作用;二是離開辯證法來考察認識問題,往往把認識過程看成一次完成的,否認了認識是一種充滿矛盾的辯證發(fā)展過程,因而是一種消極的、直觀的反映論。
3.認識的本質(zhì)
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在繼承了舊唯物主義反映論的合理前提的同時,又克服了它的嚴重缺陷。(1)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把實踐的觀點引入到認識論,科學地論證了主體與客體的關系,認為主體與客體的關系首先是一種改造與被改造的關系,在此基礎上才產(chǎn)生了反映與被反映的關系。(2)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把辯證法應用于反映論,把認識過程看成是從實踐到認識,又從認識到實踐的辯證發(fā)展過程。總之,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把認識的本質(zhì)看成是主體對客體的能動反映,成為唯一能動的反映論。
4.辯證唯物主義能動反映論的主要內(nèi)容
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認為,認識的本質(zhì)是在實踐基礎上主體對客體的能動反映,包括兩個方面的特點:一方面,把認識是一個反映過程。另一方面,把反映看成一種創(chuàng)造性的過程。反映的摹寫性不是機械的、消極的、照鏡子式的反映,而是一個包括分析、選擇、運用、重組、整合、建構和虛擬等在內(nèi)的能動的認識過程。
三、認識運動的基本規(guī)律
1.認識過程的兩次飛躍及其關系
人的認識過程經(jīng)過了兩次飛躍才能完成一個周期,其中第一次飛躍是從實踐到認識,即從實踐中產(chǎn)生感性認識,然后能動地發(fā)展到理性認識。第二次飛躍是從理性認識回到實踐,指導人們通過實踐活動改造客觀世界。
認識過程的第一次飛躍和第二次飛躍的關系是:第一次飛躍是第二次飛躍的前提和準備,第二次飛躍是第一次飛躍的目的和歸宿。
2.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含義與特點
感性認識作為認識的初級階段,是指人們運用感官對事物的外部聯(lián)系和表面特征的認識,具有直接性、形象性的特點,屬于"生動的直觀"階段,包括感覺、知覺和表象三種形式。感覺是指人們對于事物的個別屬性的具體的、生動的認識形式,知覺則是指人們在感覺的基礎之上所獲得的對事物整體形象具體的、生動的認識,表象則是對感覺和知覺的聯(lián)想、記憶和再現(xiàn)的過程。
理性認識是指人們運用抽象思維能力,對事物的內(nèi)部聯(lián)系和本質(zhì)規(guī)律的認識,具有抽象性、間接性的特點,屬于"抽象的思維"階段,主要包括三種形式:概念、判斷和推理。概念是人們對同類事物共同本質(zhì)的認識;判斷則是人們運用概念對事物的屬性以及事物之間關系的判定或說明;推理則是指人們從已知的判斷出發(fā),合乎邏輯地推出未知判斷的思維形式。
3.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辯證關系
首先,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是認識過程的不同階段,不能混淆。其次,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又是相互聯(lián)系的,表現(xiàn)在四個方面:第一,感性認識是理性認識的基礎,理性認識依賴于感性認識,沒有感性認識就沒有理性認識,堅持了這一點就堅持了認識論上的唯物論。第二,感性認識有待于進一步發(fā)展到理性認識。感性認識只有進一步發(fā)展到理性認識,才能使認識得到進一步深化和發(fā)展,堅持了這一點就堅持了認識論上的辯證法。第三,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相互滲透,感性認識中有理性認識,理性認識中有感性認識。第四,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在實踐的基礎上統(tǒng)一起來。人們在實踐中獲得感性認識,又在實踐中檢驗理性認識,因此實踐是聯(lián)系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橋梁。
在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關系問題上,我們必須反對兩種錯誤觀點:一種是夸大感性認識、否定理性認識的經(jīng)驗論的錯誤;另一種是夸大理性認識、貶低感性認識的唯理論的錯誤。
實現(xiàn)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飛躍必須具備的兩個基本條件有:第一,勇于實踐。深入調(diào)查,獲得盡可能全面、正確的感性認識材料。第二,運用抽象思維能力對獲得的感性材料進行加工制作,經(jīng)過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抽象,才能獲得真正的理性認識。
4.認識過程中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
認識過程主要是理性思維的過程,但同時又包含有非理性因素的參與。在整個認識過程中,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同時發(fā)生著影響和作用。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抽象思維和邏輯推理能力;非理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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