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打卡制度
泰達大酒店打卡制度 1. 本公司凡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含部門經理)均需打卡:2. 員工上下班必須到規(guī)定的地點(宿舍門崗)打考勤卡,由門崗保安監(jiān)督打卡工作;3. 打卡前,請認真核對卡鐘時間,以免打錯卡位,否則需要簽卡;4.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門崗保安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5. 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一分鐘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沒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即視為遲到;提前一分鐘以上打卡下班,即視為是早退。遲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鐘為限,每增加十分鐘加算遲到或早退一次。6. 凡超過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三十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是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曠工一天。7. 員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實際已在規(guī)定時間內工作的),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由部門經理在工卡及說明上加上意見,經人事部核實后,在月底連同考勤資料一并報人事部,(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8. 部門經理(主管)和主任級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須在當日寫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經核實后由總經理簽卡;9. 所有打卡人員簽卡次數不可以多于三次,超過三次,員工每次扣罰10分,經理(主管)、主任級干部每次扣罰20分(特殊情況須總經理批準)。 簽署:_____······· 酒店人事部······ ~年10月26日【大酒店打卡制度】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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