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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通用16篇)
現如今,需要使用責任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責任書有助于落實責任。想學習擬定責任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1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wěn)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zhí)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2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教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學校與校車駕駛員簽定校車駕駛員安全責任書如下:
1、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zhí)行工作標準,確保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2、努力學習專業(yè)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yè)務;認真學習交通法規(guī),做到安全行車,優(yōu)質服務。
3、具備崇高的職業(yè)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心,愛崗敬業(yè)。時刻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4、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5、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認真保管車輛的牌照、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6、行車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向110報案,并與學校取得聯系協助處理,救助傷患人員。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學校報告。
7、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處以相應的罰款,并按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8、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用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與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9、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10、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年檢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11、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
13、違規(guī)與處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造成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校車駕駛員自負,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證駕駛。
(2)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未經許可私自出車。
14、嚴格執(zhí)行并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1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駕駛員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車前:
1、檢查各種證件,證件齊備才出車。
2、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檢修。
3、冬天要先預熱車輛。
4、準時發(fā)車。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行駛途中:
1、校車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80公里。司機有權拒絕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行駛路線。
2、在校內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10公里。
3、應按規(guī)定時間準時到達各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人員已全部上車,否則需等候至規(guī)定時間方可開車。
4、到達接送點,車輛停穩(wěn)后方可開門;人員沒有坐穩(wěn)系好安全帶、車門沒有關好,不準行駛。人員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收車后:
1、檢查車內是否有乘車人員遺留的物品。
2、清掃、消毒車箱,擦洗車輛外部,以保持車輛的清潔衛(wèi)生。
3、檢查存油量,發(fā)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
4、進行車輛的保養(yǎng),檢查車況(詳見《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發(fā)現故障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5、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否則后果自負。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校車駕駛員雙方各執(zhí)一份。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3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更是每個家庭的希望,校車作為孩子每天出入幼兒園乘車的交通工具,其安全問題不容忽視。校車能夠解決家長后顧之憂,讓更多的.幼兒享受國家的教育政策及優(yōu)質的教育資源,獲得更好的發(fā)展。以下是關于我園校車方面的內容及要求,望家長朋友們認真閱讀:
車上有跟車老師隨同,幫孩子們安全上下車,觀察孩子們的車上狀況,并提醒孩子們注意車上安全,親自將寶貝送到家長手中。隨車教師必須熟悉每一位孩子家長的面孔,提高警覺,不肯定無幼兒證實的狀況下,不把孩子交與陌生人。跟車老師每天認真、詳細、真實的填寫接送記錄表。接送老師有對家長宣傳幼兒園各項活動的義務和責任。如園車接送時間有變化,接送老師須及時與家長聯系。園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并保持回車干凈。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并做好登記,家長且感知本班教師。如有鄰居、同事等代接情況,家長必須在群里提前告知。如發(fā)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及時向園長匯報。
1、我園校車運營安排為:早上入園家長送幼兒到乘車點,交由校車老師乘坐校車到園,放學后幼兒由校車老師帶領乘坐校車回家。
2、幼兒乘坐校車,必須在校車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jiān)護人(必須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異常發(fā)熱等癥狀,電話保持暢通)接送。校車不得中途隨意停車,上下幼兒。
3、為保證幼兒順利到校及校車安全,請家長或監(jiān)護人遵守“人等車,車不等人”的原則。早上請您遵守校車發(fā)車時間,提前到站等候校車。校車準點發(fā)車,過時不候。如乘車幼兒,未及時趕上校車,請家長自行送幼兒到園。幼兒離園時,請家長或監(jiān)護人提前到站等候校車,便于接收幼兒。
4、候車時請您和孩子在指定地點排隊等候,不擁擠,不追逐打鬧,注意安全。
5、如遇天氣異常、堵車、修路等特殊原因,請家長稍安勿躁,密切關注班級或校車群通知,便于校車到站后,及時接走幼兒。幼兒因病因事不乘坐校車,家長要提前電話告知班主任老師或者跟車老師。
6、幼兒在校車上,應聽從校車老師安排,遵守校車規(guī)定,不在車內吃零食和早餐,造成空氣污染;不在車內喧嘩瘋鬧,影響司機開車;不在車內亂扔垃圾,影響車內清潔。
7、乘車之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孩子的口袋,如發(fā)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避免因剎車造成幼兒受傷,出現安全事故。
8、家長要配合老師,主動加強對孩子的乘車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憑卡接送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我園全體教師將齊心協力,共同做好我園的校車安全工作,把校車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加大力度做好防范措施。為此給家長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感謝家長的理解支持與配合!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4
一、學校主要職責
1、學校為每一位駕駛人提供一臺運營手續(xù)完備的接送學生車輛,專人專車,主要用于接送學生上下學。
2、學校為每輛車配備必須的衛(wèi)生、維修等工具,車輛加油、維修事項由學校協同教育局校車管理辦公室統一辦理。
3、學校為每輛車配備二名隨車照管人員,協助駕駛人完成學生上下學接送任務。
4、學校按月對駕駛人進行常規(guī)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協同教育局校車管理辦公室發(fā)放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
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主要責任
1、駕駛人要符合校車駕駛要求,確保所提供的各種證件真實有效。
2、駕駛人要積極參加業(yè)務學習和安全培訓,嚴格遵守學校的相關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3、熱愛本職工作,服從調派,遵守紀律,不擅離職守。
4、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
5、按規(guī)定做好車輛的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6、認真、準確填寫接送學生車輛相關記錄。
7、在駕駛過程中要做到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8、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嚴禁酒后駕車;不經學校批準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員駕駛。
9、熟悉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會使用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著冷靜,并在第一時間給學校分管領導報告。
三、責任追究
1、違反上述規(guī)定、有失責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適當處理。
2、駕駛人必須按時參加學校和局校車管理辦公室組織的`安全培訓,并落實到位,不參加會議的扣20元/次。
3、駕駛人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駕駛人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駕駛人承擔。
4、駕駛人有責任與義務協助隨車照管人員妥善處理接送期間突發(fā)事件,如遇突發(fā)事件不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5、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言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無理爭吵,否則每次扣50元。
6、駕駛人要按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果出車遲到十分鐘,每次扣50元,請假一天,扣相應天數工資的1/2(主要用于另請司機的部分費用),曠工則扣當日工資的2倍。
7、駕駛人如嚴重失職,發(fā)生相關惡性事故,經研究,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負責人和校車駕駛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5
茲有學生家長xxx自愿讓子女xxx乘坐車號xxxxxx的車輛。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分關于《校車管理規(guī)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guī)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發(fā)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系,了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guī)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后駕車。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分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zhí)一份。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6
為了保證坐校車幼兒的行車及接送安全,使幼兒在坐校車的環(huán)節(jié)上不存在安全隱患,我園特與家長簽訂此安全接送責任書,希望家長支持幼兒園的安全工作:
1、家長要按約定時間在規(guī)定的地點接送幼兒,執(zhí)行手把手交接原則。
2、家長手牽幼兒等候校車,等校車停穩(wěn)后再走向校車,扶助幼兒上車,禁止車未停穩(wěn)就帶幼兒靠近車或著急上車,以免發(fā)生意外。
3、上車幼兒一律不能帶尖銳、危險物品、玩具上車。請家長協助檢查。
4、幼兒如有帶藥品,家長要自行包好藥包,寫清藥品名稱、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并與跟車的`老師交待清楚。
5、家長如不能親自接幼兒,需別人代接,要提前與幼兒園聯系,代接人需持有效證件方能代接,以免發(fā)生錯接、漏接現象。
6、家長接送幼兒需持幼兒接送卡,如卡遺失,請及時到幼兒園補辦。
7、接送卡的使用辦法:早上家長送幼兒上車時,跟車老師將接送卡交給家長,下午家長憑接送卡接幼兒,卡交老師收回。
8、家長不能讓未成年人接送幼兒或讓幼兒自行回家,如必須讓幼兒自行下車回家,需與幼兒園簽字說明,如發(fā)生意外,后果自負。
9、幼兒在下車地點超時等候無人接的,我園將幼兒帶回幼兒園中,請家長自行到幼兒園接幼兒回家。
10、幼兒因故早晨不能來園上學,或不用校車接的,請家長提前通知幼兒園或司機,以免校車超時等候而影響其他幼兒的接送時間。
11、本份責任書于幼兒在我園就讀,坐校車期間有效。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7
根據《哈爾濱市接送學生車管理暫行辦法》和我校通勤學生的實際情況,對你們接送學生車經營和行車行為,保障學生乘車安全,特立此責任狀。
1、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對接送學生車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測,確保接送學生車技術狀況良好。不得使用檢測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學生車應當在車身的指定位置統一設置標識及編號,在車廂內顯著位置公示監(jiān)督和投訴舉報電話。
3、送子車車主應當與被接送學生監(jiān)護人簽定《接送學生車接送服務合同》。駕駛員應負責照看學生上、下車,維護學生乘車期間安全。
4、在接送學生期間堅決不得搭載其他人員,以免對學生產生不安全隱患。
5、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fā)生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時,及時采取措施對學生進行保護,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6、接送學生過程中發(fā)生事故時,及時采取救助措施,保護現場,并向相關部門報告。
7、駕駛員在運營中不得有超員運行、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為。
8、駕駛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有三年以上駕駛該型機動車的駕駛經歷。
9、接送學生車應當配備有效的'滅火設備。如遇雨雪天氣,道路濕滑時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
10、每天接送學生車輛必須停在公路北側,不能停在公路上,車主要把學生接送過橫道。
11、送子車接送學生時間必須以學校上學和放學時間為準,不得提前或拖后接送學生,如出現事故由車主負完全責任。
為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望你們做出堅持不懈的努力!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8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司機、照管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學生上下車時,需照管員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后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二)發(fā)現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發(fā)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并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六)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
(七)校車駕駛人不得在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fā)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八)校車行駛途中,除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許與乘車學生無關的人員上車。
(九)校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司機、照管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xù)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qū)域,并及時與學校、校車提供單位聯系處理后續(xù)事宜。
(十)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如遇下雪天氣,應對車輛加裝防滑鏈等。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隨車人員各執(zhí)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9
為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交通安全責任,使車輛得以安全、正常運行,特簽訂此駕駛員安全責任書: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熟練掌握駕駛技術,嚴禁酒后駕駛。
2、經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安全駕駛、謹慎駕駛,保證不超載、不超速、不疲勞駕駛。
3、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維修;按規(guī)定做好車輛的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4、行車前要檢查好車輛情況,做到安全行車,并規(guī)劃好行車路線,隨時備好各種備件和工具。
5、行車時精力集中,不吸煙,不攀談,不接聽電話,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車接聽,下班休息好,保證睡眠,不開帶病車,以充沛的精力確保行車安全。
6、每天認真、準確、填寫校車安全檢查記錄本,做好行車記錄。
7、遵守道路交通法規(guī),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確保孩子生命安全。
8、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分,謹慎駕駛,任何情況下安全為重,不急躁不開快車,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
9、在幼兒乘車時,車輛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同時,協助班車老師把好上下車環(huán)節(jié)安全關,嚴防幼兒下錯車,協助做好安全工作。
10、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車損、違章由本人承擔后果。
11、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12、因事需要臨時更換司機需提前一天上報。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zhí)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簽字:
單位負責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10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
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
學校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或者發(fā)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
學校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jiān)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guī)則,按時完成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兒童安全管理,以及家長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fā)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
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僖敿氄莆諏W校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
、谝獙铀蛯W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蹐詻Q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學生;
④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賬,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尊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⑤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yǎng),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tài),學校要確保校車每次運載幼兒時不出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迣铀蛯W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guī)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勵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藥依法追究責任。
六、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七、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xù)履行。
單位:
責任人簽名:
責任人簽名: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11
根據《校車管理暫行規(guī)定》,為了加強深化我鎮(zhèn)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我鎮(zhèn)學生和在景幼兒的生命安全,結合我鎮(zhèn)校車管理實際,雙溝鎮(zhèn)中心學校與各學校、少年宮幼兒園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建立、健全校車及駕駛員人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車維護、保養(yǎng)和安全檢查組織工作,對校車駕駛人教育進行安全教育,接送車輛按交巡警和交通運管部門規(guī)定辦證審批手續(xù)相關校車手續(xù),噴涂"校車"統一標式;
2、凡受過刑事懲戒的、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未滿三年的、三年內發(fā)生致人傷亡交通責任事故或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駕駛人,一律不得駕駛校車;
3、杜絕大客車使用無營運資格的.社會車輛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車輛接送學生和在園幼兒;
4、教育沙托梅駕車人做到接送車輛不超員,不超速,不違規(guī);
5、落實責任,常抓不懈,預防避免各類交通事故發(fā)生。
二、工作任務
1、各學校和配有接送車輛的幼兒園要的交通安全工作充分認識重要性,堅決克服麻痹和僥幸心理,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交通法規(guī)的學習宣傳和教育活動,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接送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發(fā)生。
2、認真落實車輛接送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健全接送看護車輛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實行省直負責制。校監(jiān)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車主、駕駛員、學生、家長等層層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狀。
3、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隊、交通運管等部門做好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常規(guī)定時開展接送車輛的排查整治工作。
4、各中心小學要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員制度。每天上放學期間,在學生接送車停車點進行大學生現場督查,及時發(fā)現制止接送學生私家車超員、校車駕駛人會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發(fā)現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同時報告學校,校方要及時與學生溝通,提醒不要讓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必要時可采用攝像、攝影等措施固定證據,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運管部門予以處罰。
5.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傳"進校園"活動,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通過交通安全知識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違法行為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行為營運的車輛,提高學員自我交通安全防護意識。
6.凡配備接送車輛的學校、幼兒園必須及時到鎮(zhèn)中心學校核發(fā),并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客運車輛管理制度,努力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yǎng)、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管理職責明確,確保學生和在園幼兒乘車過程中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fā)事故。校車要主動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2)校車的安全必須技術勢態(tài)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市場條件》規(guī)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guī)定開展年審外,那次每學期開學前應當成功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駕駛員必須持證聘用,具有豐富的駕駛經驗,工作認真負責、細心,關愛乘車學生和幼兒。嚴禁非專職駕駛員開接送車。
(4)凡需接送車的中小學生和在園幼兒,應由其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所在幼兒園和幼兒園的認可,并與家長簽定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
(5)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上級教育分權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警察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受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正規(guī)資質的兼具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人作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未經上級教育車輛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行政,一律不得載送幼兒。
幼兒園園長簽字:
校車駕駛員簽字: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12
為加強對幼兒園接送幼兒校車的管理,確保幼兒交通安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幼兒園中小學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本責任書:
一、幼兒園都應對校車進行嚴格管理。
二、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需要有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
三、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市場條件》規(guī)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guī)定開展年審外,每學期復課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使用應當上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部門未經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運管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照看幼兒。
五、校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且具有3年末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2、近3年未有意外事件發(fā)生過負有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3、近3年不盡然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的;
4、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5、未受過刑事處罰。
六、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人身安全校車安全規(guī)章制度,做到校車檢查、維護保養(yǎng)、機師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要制定應急預案,行之有效處置突發(fā)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市局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七、校車必須繼續(xù)保持車輛整潔,車窗不得用金屬材料固定無須封閉。
八、校車接送幼兒,須豎直有固定的行車路線和站點,并報公安交通警察武警部門認定備案。不得隨意更改慢行路線,不得隨意?浚^不得到有危險的地方行駛。
九、校車接送幼兒,除駕駛員外,需要有專人跟車管理學生。要嚴格按照車輛車核定載客人數乘載幼兒,嚴禁超載。嚴禁校車司乘人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
十、報縣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大型活動必須幼兒園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運管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業(yè)務監(jiān)管,確保安全。
十一、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的,應當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幼兒園須及時根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抄送的.駕駛人主動違法情況對駕駛員進行懲處。
十二、開設幼兒園要開設交通安全第一課,經常對幼兒需要進行交通安全交通安全教育,明確乘坐小汽車的紀律;轉而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配合,邀交警知識進校園宣傳交通安全知識,進行警示教育;非政府學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活動,進一步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要教育幼兒并告知家長,不得乘坐貨運車、農用車、大小三輪車三輪車等及非客運車輛上學、放學。
十三、營運應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校園周邊非法幼兒園車輛進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唐仲冕幼兒園路段設置交通標志。
十四、幼兒園要與公安交通管理運管部門、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鎮(zhèn)政府簽訂責任制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并與校車駕駛員和校車跟車管理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須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人身安全責任。
十五、幼兒園是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駕駛員和跟車管理員是直接責任人。中小學要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校車接送幼兒的安全。校車發(fā)生安全事故,要波洛吉區(qū)列茲涅古瓦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幼兒園、駕駛員各持一份。
幼兒園園長簽字:
校車駕駛員簽字: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13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學生下車后需要橫穿道路的`,帶領學生安全通過;
2、發(fā)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者發(fā)現駕駛人飲酒、校車超載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并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幼兒、小學生上下學,隨車照管人員應當與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在校車?空军c交接。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隨車人員各執(zhí)一份。
學校:
負責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14
為了貫徹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落實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制度與條例,將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各部門、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從而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的財產安全,杜絕事故的發(fā)生,與各安全責任人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責任對象:
司機
二、責任要求:
1、積極參加業(yè)務學習和安全學習,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服從交通人員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愛護車輛,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2、熱愛車職工作,服從調派,牢固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的.思想,遵守勞動紀律,不擅離職守,按照規(guī)定時間出車收車。
3、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維修;按規(guī)定做好車輛的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4、行車前要檢查好車輛情況,做到安全行車,并規(guī)劃好行車路線,隨時備好各種備件和工具。
5、行車時精力集中,不吸煙,不攀談,不接聽電話,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車接聽,下班休息好,保證睡眠,不帶病開車,以充沛的精力確保行車安全。
6、每天認真、準確填寫校車安全檢查本,做好行車記錄。
7、認真執(zhí)行幼兒園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孩子生命財產安全。
8、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分,謹慎駕駛,任何情況下安全為重,不急躁,不開快車,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9、嚴禁工作時間飲酒;不準酒后駕車;不準將車交非司機駕駛;不準開與證不符的車輛。
10、學習并熟悉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制定行車安全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著冷靜,及時報告,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1、在幼兒乘車時,車輛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同時,協助班車老師把好上下車環(huán)節(jié)安全關,嚴防幼兒下錯車,協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責任追究:
1、違反上述規(guī)定,有失職行為,由幼兒園車輛接送領導小組研究給予適當處理。
2、如嚴重失職,發(fā)生相關惡性事故,經研究,給予嚴肅處理。嚴重的報請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負責人和責任人各執(zhí)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直至相關責任人離園或離職時自動失效。
負責人簽名:
責任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15
為加強對幼兒園接送幼兒校車的管理,確保幼兒交通安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本責任書:
一、幼兒園都應對校車進行嚴格管理。
二、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
三、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guī)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guī)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經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五、校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钟邢鄳獪蜀{車型的駕駛證,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二)近3年未發(fā)生過負有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ㄈ┙3年無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的;
(四)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ㄎ澹┪词苓^刑事處罰。
六、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yǎng)、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fā)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七、校車必須保持車輛整潔,車窗不得用金屬材料固定封閉。
八、校車接送幼兒,必須有固定的'行車路線和站點,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備案。不得隨意更改行車路線,不得隨意?,不得到有危險的地方行駛。
九、校車接送幼兒,除駕駛員外,必須有專人跟車管理學生。要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載幼兒,嚴禁超載。嚴禁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
十、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jiān)管,確保安全。
十一、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的,應當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幼兒園須及時根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抄送的駕駛人違法情況對駕駛員進行懲處。
十二、幼兒園要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經常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確乘坐校車的紀律;主動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配合,邀請交警進校園宣傳交通安全知識,進行警示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要教育幼兒并告知家長,不得乘坐貨運車、農用車、大小三輪車等非客運車輛上學、放學。
十三、幼兒園應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校園周邊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幼兒園路段設置交通標志。
十四、幼兒園要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鎮(zhèn)政府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并與校車駕駛員和校車跟車管理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須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安全責任。
十五、幼兒園園長是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駕駛員和跟車管理員是直接責任人。幼兒園要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校車接送幼兒的安全。校車發(fā)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責任人:
日期:
幼兒園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責任書 16
為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隨車管理人員特與乘車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guī)則。
二、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jiān)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三、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
四、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五、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為保證孩子安全,不允許孩子獨自回家。如未能按時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均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教師。
六、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負責。
本責任書一學年簽一次,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幼兒姓名:
幼兒家長簽字: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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